[篇一:请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请假制度。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请假制度。
3、3、2、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