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华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专升本数学有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专升本数学有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职数学老师为了生活,周末到培训机构教书法是否合规?
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前两个字是“在职”,仅仅这两个字就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答案是否定的,是不合规的。
你我都是教师,关于政策法规就不再解释,我们应该能够理解在职的含义,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在职教师不能去外面机构兼职。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
曾经,网上有很多关于教师赚外快的热议话题,老师为了补贴家用,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去跑滴滴赚钱,老师摆摊做小生意养家,老师暑假期间工地打工……为什么这些被媒体曝光后当事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处分,反而博得社会同情。而一个违规补课的信息被曝光后,当事人不但被教育部门处分,还会被社会指责。同样都是付出劳动,处理结果却天壤之别。
家长对教师职业的误会
似乎,这个社会对教师职业充满了诸多不满,列几个关键词:寒暑假带薪、工作轻松、收红包、有偿补课……这些标签都不是老师自己贴上去的,教师的负面新闻网上比比皆是。当然,在教师队伍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遵守规矩的人,但是大多数都是好的。社会舆论造成当下很多老师不敢挺起腰板教书,教师受伤害的新闻也时有发生。
老师如何在不违规的情况下赚钱
教师工资待遇低这是国内很多地方不争的事实,短期内无法改变现状,我们只有自己改变观念,把自己的知识转化为收入,一些建议希望有用:
- 1.稿费收入,只要你够优秀你完全可以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好的教学经变成文字形式,给教育类报刊投稿换取收入,好的作品收入不菲哦。
- 2.网络课程,目前的法规中没有体现出网络直播课程违规,当然,也可以录好课程当成商品在网上售卖换取收入。(如:今日头条平台就很好)
- 3.努力将自己打造成名师,如今名师效应很吃香,在各地巡回讲课收入可观。
- 4.书法作品也可以是商品出售,在书法研究上有特长可以努力加入省市书法家会员,提高名气,出售作品,提高收入。
以上,仅仅是作为同行的一些忠告,千万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去触碰红线,这个代价是非常高的,到最后得不偿失是很可悲的。
哦,忘了告诉你,我也是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没事儿我们可以多交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谢谢!
我就是一个小学书法老师,我觉得一个在职数学老师周末到校外培训机构教书法是可以的。
我们先不管他是否是为了生活,一个数学老师,能够在课余时间去教书法,还是可以的。首先因为。他在培训学校所带的书法与它本身在单位所带的这个学科,内容和科目不是一样的。这是一个。
还有一个ta去代课的时间,是在周末属于课外时间,是自己法定休息日,并没有占用自己上班的时间。
第三,书法和数学,本身也没有多大关系。做为一个老师,在课外能够发挥自己的业余特长,也算是一种对社会的服务,也算是对社会的一个贡献。
如果说作为一个老师,除了在本身自己的学校代课,出了校门什么课堂都不能进,什么知识都不能讲,人才本来也是个浪费。对个人来说应该是尽量发挥自己的才能。再用自己的才智去赚得自己一点劳动报酬。这个也无可厚非。
如果说对于本身自己带的那个科目是书法。然后又在课外自己的服务区域内,给培训机构也带这个书法科目,就具有一种违规操作的嫌疑。有可能利用自己职业之便招揽学生。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那应该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上述题主您提到的做法是属于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得到相应处罚。当然,同样身为中小学教师,我非常理解您的感受,我对此事持有一些看法。
对照文件,审视行为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规定全文: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y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根据以上文件,虽说教的是不同学科,但是“书法”也属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意义上来讲,题主所述行为违反了规定第五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这一部分的内容。
至于情节轻重,会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之后给出结论。
实际情况
从时间情况来看,那就不好说了,相信大家都曾听说甚至亲身经历过“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在职教师有偿辅导屡禁不止”的情况。
实际处理结果,有些是被“贬”到了乡村学校,或者是偏远地区任教。
有些是被约谈,警告,接受处分。
有些是经过调查,查无此事。
。。。
并且,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现在有偿辅导现象彻底消除了吗?
其实,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少不了部分家长的责任,有些家长根本不愿意费心管理孩子,宁愿多花些钱,交给老师教育。
而一应一合之间,部分缺乏师德的老师自然就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契机,将这种影响扩大至所教的全部学生,甚至要求学生参加他的有偿辅导。
因此,针对此件事,我认为,部分家长和部分老师都要负一定责任。所谓“有市场才会有需求”,家长没有任何需求,老师哪里有“成长”的空间!
应该怎样做
教师也是人,各行各业都是以经济为基础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教师要有师德,其他行业也需要有职业道德,其实这从根本上并无区别。
只不过大部分人都习惯把医生看作“白衣天使”,把教师视作“辛勤的园丁”,可是,大家在要求教师和医生这些特殊行业要有师德的同时,给予这些人基本的尊重了吗?
或者,审视一下自己,难道自己就不想多赚几个钱吗?谁不想生活的更好些?
只是,自己的所为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合乎法则,这也是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出台文件限制“有偿辅导”这种行为的原因,不加以限制,后果不堪想象。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的范围内,我认为教师也有权利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赚钱的项目,只是这个度,还得每个人自己把握。
总得来说,影响本职工作的,损害他人权益的,给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一概不能碰,而工作之余,不影响他人,又能增加收入的,可以做。当然,这只是笼统的概述,其实还要具体到实际生活中去详述,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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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角胡大叔,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职数学老师为了生活周末到培训机构教书法是否合规?算起来,肯定是不合规的。这样其实相当于是在校任职的教师课外给学生进行有偿的补课。一旦被严查,会被直接取消教师资格。
根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这一文件,文中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并且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但是,不同的地方执法和贯彻的力度不一样。所以对待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一样。如果说是学校,得知了自己的老师在周末去外面的培训机构进行书法教学,肯定会很排斥,严格的会抓住不放。不过因为不是教在校学习之内的课程,有些学校或者说很多学校其实对此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数学老师又不是在周末给学生补习数学。书法教学顶多只算是学生个人的兴趣班,又不涉及在校科目的考试,显得有些无关紧要。所以对此也不会严厉追究。但是一旦数学老师在校内的教学出了问题,就有可能会被学校抓住这一点不放了,严重的可能会有职业危险。
如果说是教育局查的话,就一定会出事。因为明确规定了在校教师不能在课外对学生进行有偿的教学补习,哪怕是书法也不行。只是一般来说,教育局都不会闲的周末去查你是不是给学生在校外补课。所以不查估计你会没事,一查就是丢饭碗的大事!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部分的教师会到校外的培训机构兼职教课,甚至有些地方的老师直接自己就开了补习班。这种现象在很早之前还是非常多的,只是后来执法管理的严了,处理了一部分的违规教师,才变的收敛。后来才慢慢的发展成培训机构的模式,校内和校外的教育教学的界限才变的清晰和有法可依。
大叔认识的在职教师很少会在校外的培训机构挂职教学的,也只有一些老教师退休之后可能会在培训机构教书法。大多数的在校任职的老师和培训机构老师都是比较分明的,界限也分的很清楚。一二线城市就更加了,执法力度严,基本不可能出现在职教师周末去培训机构教学的现象。在一些小地方可能就有存在这样的情况。有些教师确实会自己在校外搞副业,不过基本都是与教学无关的行业,这样不会与自己的教学工作相冲突。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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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的老师只要去培训机构都不合法哟,不管是教哪一个科目,现在管的有点严哦,还是不冒风险的好,因为现在有很多部门拿着照相机直接去培训机构拍照哟,然后一个文件就直接下达学校。
到此结束,以上就是小华对于专升本数学有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专升本数学有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